【项目申报】2020年省级示范智能车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江苏制造业高水平发展走在前列的要求,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投入力度,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在参考国家智能制造能力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对我省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进行了修订。现就组织并且开展2020年省级示范智能车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请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对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附件1)进行自我评价,填报《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附件2),原则上一家公司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车间。
1、企业是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制造业企业。
2、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无严重失信行为。
1、智能装备和设备联网。车间应全面使用先进工艺及智能装备,工艺布局合理。智能装备应全面实现联网和数据采集,关键重要装备实现远程控制和运维。
2、智能仓储和精准配送。车间应建立仓储模型和配送模型,实现最小库存和高效配送。通过生产线实际生产计划实时拉动物料的精准配送,实现仓储和配送的可视化管理。必要时,应用智能装备(立体仓库、AGV等)实现关键件的仓储和配送。
3、车间作业实时调度。实时监控车间生产过程信息,实现任务订单、物料与在制品、设备、人员等车间生产资源的自动监测。依据生产计划、工艺、资源状态、约束条件等自动生成车间作业计划,调度和动态优化车间作业,实现异常事件快速响应、自动恢复的动态优化调度能力。
5、能源消耗智能管控。根据车间需求建立水、电、气等重点能源消耗的动态监控和计量,对高能耗设备能耗数据开展统计与分析,制定合理的能耗评价指标。对于高能耗车间,应建立产耗预测模型,实现能源的优化调度和平衡预测,有效指导生产作业。
6、车间环境智能管控。根据车间生产制造特点和需求,配备相应的车间环境(热感、烟感、温度、湿度、有害化学气体、粉尘等)智能监测、调节、处理系统,实现对车间工业卫生、环境自动监控、自动检验测试、自动报警等智能化控制。车间废弃物处置纳入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处置过程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和要求。
7、安全生产水平提升。车间应使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的基本工艺、装备和防护装置,降低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推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大范围的应用,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及工控安全能力。在安全作业方面应加强车间危险源的监测预警、事故应急等安全管理。在工控安全方面应积极推动工业控制管理系统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切实做好系统防护和管理安全。
8、经济效益显著提升。车间实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后,劳动强度大幅度降低,工作环境显著改善,生产效率显著提升;不良品率明显降低,产品质量显著提升;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明显降低,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节水节材量明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
9、核心软件和核心装备自主可控。车间应积极应用仿真设计工具软件、工业控制管理系统软件、生产制造管理软件等国产工业软件;高档数字控制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等国产装备。
10、车间与车间外部联动协同。车间与车间外部信息系统实现相互连通和数据集成。大范围的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及仿真系统、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信息系统,车间内外实现管控一体化。
请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认真对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组织做好辖区内拟申报车间的现场初审工作,并填报《示范智能车间审核情况表》(附件4)。
请各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车间予以推荐上报,并填报《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附件5)。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在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家现场核查的基础上,遴选出一批智能制造基础好、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车间作为省级示范智能车间予以授牌。
请各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9月4日前将联合行文的请示件、申报汇总表、审核情况表以及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真实性承诺书各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与技术改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