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热线:钱程

15052589508

内燃叉车
叉车销售,二手叉车,叉车置换

    【48812】典当管理办法_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hth华体汇    发布时间:2024-09-03 07:36:29
    产品详情

      请求人收取《典当运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请求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供给下列资料: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档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用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档管理人员的户口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载证明;

      (五)典当行运营场所及保管仓库平面图、修建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备、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备装置、设置方位分布图;

      第十七条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请求资料及开始审阅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阅赞同,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阅赞同完毕。经赞同的,颁布《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承受理的请求,应当在20日内审阅赞同完毕。经赞同的,颁布《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日内将审阅赞同状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存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有关状况通报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请求人收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挂号注册,收取运营执照后,方可运营。

      第十八条典当行改变机构称号、注册资本(改变后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在外)、法定代表人、在本市(地、州、盟)范围内改变居处、转让股份(对外转让股份累计达50%以上的在外)的,应当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赞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赞同后20日内向商务部存案。商务部于每年6月、12月会集换发《典当运营许可证》。

      典当行分立、兼并、跨市(地、州、盟)搬迁居处、对外转让股份累计达50%以上、以及改变后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赞同,报商务部赞同,并换发《典当运营许可证》。

      请求人收取《典当运营许可证》后,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法令法规请求换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运营执照。

      第二十条典当行改变注册资本或许调整股本结构,新进入的个人股东和拟任高档管理人员应当承受资历审阅查看;新进入的法人股东及增资的法人股东应当具有相应的出资才能与出资资历。

      第二十一条无正当理由未依规则处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及运营执照的,或许自核发运营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越6个月未运营,或许运营后自行歇业接连达6个月以上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别离回收《典当运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原赞同文件主动吊销。回收的《典当运营许可证》应当交回商务部。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回收《典当运营许可证》,或许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回收《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应当在10日内经过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彼此通报状况。

      许可证被回收后,典当行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刊出挂号。

      第二十二条典当行闭幕应当提早3个月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请求,经赞同后,应当中止除赎当和处理绝当物品以外的其他事务,并依法建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十三条典当行清算完毕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陈述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承认,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回收《典当运营许可证》,并在5日内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告诉作出原赞同决议的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回收《特种行业许可证》。

      典当行在清算完毕后,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刊出挂号。

      第二十四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停止运营的典当行应当予以公告,并报商务部存案。

      (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许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在外)典当典当事务;

      (一)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许现已被采纳其他保全办法的产业;

      (四)控制刀具,、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六)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用身份证件;

      (七)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许未能依法获得处分权的产业;

      (八)法令、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则制止流转的自然资源或许其他资产。

      第二十九条典当行收当国家统收、专营、专卖物品,须经有关部门赞同。

      第三十条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假贷契约,是典当行向当户付出当金的付款凭据。

      典当行和当户就当票以外事项做约好的,应当弥补缔结书面合同,但约好的内容不得违背有关法令、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则。

      (二)当户名字(称号)、居处(址)、有用证件(照)及号码;

      第三十二条典当行和当户不得将当票转让、出借或许质押给第三人。

      第三十三条典当行和当户应当实在记载并慎重保管当票。

      当票丢失,当户应当及时向典当行处理挂失手续。未处理挂失手续或许挂失前被别人赎当,典当行无过错的,典当行不负补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