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空气质量继续改进行动计划》,对优化交通结构,推进运送清洁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专门布置筛选国四及以下排放规范柴油卡车的具体任务。现在,我市依然保有了约3万辆国四及以下老旧柴油卡车,其尾气污染排放仍是影响区域空气质量的首要的要素,一定要经过加强通行办理的方法,逐渐推进老旧柴油卡车的筛选更新,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与其他大气办理办法一同发力,推进城市区域空气质量的改进。结合我市实践,咱们研讨拟定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四及以下柴油卡车通行办理的布告》(以下简称《布告》)。
7月份,咱们对存量国四柴油卡车进行了底数排摸,并对车辆行进轨道进行整理剖析,构成通行办理方针的初稿;在此基础上,屡次安排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送等部门对限行方针进行专题研讨,重复商量,修正完善;咱们还屡次以座谈会、书面定见寻求、访谈等方式,搜集车主、运送企业、大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面的定见主张,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定见主张。构成《布告》(定见寻求稿)后,咱们于8月29日至9月29日、11月11日至11月20日,两次经过政府部门网站揭露寻求社会定见,前后搜集到3条反应定见,首要是咨询限行方针的履行细节,问询后续是否会配套补助方针,相关定见咱们会予以吸收,作为下步作业的重要参阅。11月5日,《布告》经过市司法局合法性检查。11月29日,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国家第四阶段排放规范(以下简称国四)及未到达国四排放规范的柴油燃料卡车(包含低速卡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本布告总称柴油卡车)。
第一阶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天制止国四柴油卡车在以下规模内通行:石祥西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北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街—虎跑路—满觉陇路—双峰路—灵溪南路—灵溪地道—灵溪北路—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合围区域内一切路途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隶属桥梁、地道,不含石祥西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北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街、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
第二阶段:2026年1月1日起,全天制止国四柴油卡车在以下规模内通行:G2504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不含)合围区域内一切路途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隶属桥梁、地道)。
制止国家第三阶段排放规范(以下简称国三)及未到达国三排放规范的柴油卡车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全域规模内通行。其他区、县(市)通行规模依照当地办理方针履行。
载货轿车指大多数都用在载运货品或牵引挂车的轿车,包含设备有专用设备或用具但以载运货品为最大的意图的轿车;和由封闭式卡车改装的,虽设备有专用设备或用具,但不归于专项作业车的轿车。
关于违背本布告规则的,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根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令和法规关于违背禁令标志指示的规则予以查办。
本布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通行办理的布告》(杭政函〔2019〕40号)一起废止。此前有关交通办理办法与本布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布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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