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分析
2024年8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对外发布国家标准公告(公告出台为23日),商用车行业关注已久并且与之节能研发、车型布局息息相关的正式出台,并且明确了实施日期为2026年1月1日,为车企研发布局、检验测试认证敲定了时间节点。
GB 20997-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的限值、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计算方式及评价指标、生产一致性要求、同一型式判定和执行日期,适用于所有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 km/h的N1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 kg的M2类车辆,包括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的车辆、纯电动车辆、燃料电池车辆以及燃用气体燃料和醇醚类燃料的车辆。但不适用于作业类专用车辆。
与上一阶段GB 20997—2015标准相比,本次主要变化有修改了适合使用的范围、修改了燃料消耗量的确定,增加了CO2排放量参考值的计算方式,修改了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增加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有关要求,修改了生产一致性要求,修改了同一型式判定要求,增加了混合动力车型能量消耗量型式认证报告/型式认证申请报告。
轻型商用车保有量虽与乘用车不可同日而语,但作为生产资料和运输工具,其单车燃料消耗量、使用频率、行驶里程均高于乘用车,是目前我国道路交互与通行中燃料消耗大户。因此,政府主管部门也十分重视轻型商用车的油耗排放标准。《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到2030年,商用车新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20%以上”。
我国轻型商用车辆第一、二、三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分别于2009年、2011年、2020年全方面实施,在降低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方面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先进技能技术的引进、应用和发展,明显提升了轻型商用车的燃油经济性,降低汽车碳排放。
但综合研判我国轻型商用车第三阶段油耗与2025年国外(欧美)领先水平差距在15%左右,第四阶段油耗限值标准制定时应以此油耗降幅为目标,研判各类车型的油耗要求。同时,结合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20%的要求,研究通过企业平均的管理方式,实现行业能耗的总体降低。
卡车前沿注意到,在2023年7月工信部征求意见时标准名称为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如今发布时修改为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这是基于何种考量?
四阶段标准在GB20997-2015仅单车限值的基础上,增加企业平均的管理方式。将标准名称增加评价指标,也是参照了乘用车油耗标准方式,明确了企业平均计算所需的评价指标值。采用企业平均管理模式能够提升企业研发布局的灵活性,有利于企业的节能技术革新。
据透露,工信部有关调研材料中,就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相关核心问题开展了广泛的意见征集及行业调研,其中节能技术方面调研了有关技术的名称、节油潜力及相应成本。不同企业在节能降耗方面所搭载应用的节能技术各有侧重,下图中的部分节能技术已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得到了应用,但综合调研结果及各项节能技术的效果来看,目前已有技术储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传统车15%以上的油耗降幅,能够支撑第四阶段标准的制定。
此外,GB/T 19233—2020《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发布,对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测试规程、计算方式等做调整。第四阶段轻型商用车油耗测试将从NEDC循环切换到WLTC或中国工况,对车型油耗造成影响。为保障测试工况与下一阶段排放标准协同,实现一次试验同时输出油耗和排放结果,以有效降低企业认证负担,最终确定WLTC工况作为下一阶段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测试工况。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同时给出了燃料消耗量限值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要求,发布实施后,限值将作为车辆准入管理要求,企业平均将配合未来商用车积分政策共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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