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次序办理规则(暂行)
产品详情
为优化中心城区路途通行环境,缓解城区路途拥堵,削减交通安全危险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39条规则,决定在衡阳市城区对货物运输车辆实施禁限行办理,现将有关禁限行办理要求布告如下:
(四)蒸湘区:东至蒸湘路,西至蔡伦大路(不含),南至衡州大路,北至船山大路;
(五)高新区:东至蔡伦大路(不含),西至蒸水大路,南至衡州大路,北至船山大路。
1.每日7:00~20:00,制止货物运输车辆(有禁区通行码的车辆在外)驶入上述禁限行区域。
2.各种类型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板车、低速载货轿车,全天候制止驶入货物运输车辆禁限通行区域。
(三)为城市运送粮油、蔬菜、鲜活产品享用国家绿色通道待遇的轻型、微型货运车辆;
(六)悬挂新能源轿车号牌卡车,以及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行方针约束。
主办:衡阳市交警支队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路25号 技术上的支撑:衡阳市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