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热线:钱程

15052589508

备件展厅
叉车销售,二手叉车,叉车置换
    开办健身房“一件事”答疑手册
    来源:hth华体汇    发布时间:2025-06-09 03:03:35  浏览次数:1264

      自治区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疾病预防控制局、大数据发展局根据印发的《广西推进开办健身房“一件事”实施方案》编制本手册,希望可以为广大群众和企业了解开办健身房“一件事”提供帮助,也请广大群众和企业对本手册的不足之处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答: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答:通用材料以及涉及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新办、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首次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的材料。

      3.经营场所(含食品经营)、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标注实际使用面积;

      5.营业执照(通过共享电子证照获取)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不从事游泳培训的无需提供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相关材料;

      3.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事故处理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和治安保卫、安全救护、卫生检查、设备维修、人员服务岗位责任制度)书面材料。

      特别说明:说明性材料根据申请人自行检查提供或检验机构、认证机构检查出具,需要合格证明的须出具合格证明。

      1.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经营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仅从事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的不需要出示操作流程;

      3.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自动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

      特别说明:1.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来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做核实的,应进行现场核查。2.按实际食品经营情况需要,提交材料。

      2.排水隐蔽工程完工报告,或者排水户承诺排水隐蔽工程合格且不存在雨水污水管网混接错接、雨水污水混排的书面承诺书。

      3.排水水质符合有关标准的检测报告,或者排水水质符合有关标准的书面承诺书。

      5.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特别说明: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按照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重点排水户进行现场核查,对其他排水户采取抽查方式进行现场核查。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承诺书》(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时提供)。

      特别说明:申请人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推送的材料进行查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承诺书》上签署信用承诺,则行政审批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申请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推送的材料进行查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并在20个工作日内对场所进行现场审查,符合有关卫生规范和规定要求的,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答:登录自治区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大数据发展局相关单位官网,搜索《广西推进开办健身房“一件事”实施方案》获取。

      答:开办健身房“一件事”整体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

      答:申请人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移动端等平台在线提交开办健身房“一件事”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答:申请人在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开办健身房“一件事”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答:邮寄送达或政务窗口自行领取、自行网上下载相对应证书(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项目有电子证书,自治区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疾病预防控制局是纸质版证书)。

      来源:自治区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疾病预防控制局、大数据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