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城市处理委员会、成都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局发布2025年度关于对部分卡车采纳交通处理办法的布告,4月1日起施行。
(一)全天24小时制止国Ⅲ及以下排放规范的卡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
(二)全天24小时制止国IV及以下排放规范的环卫车、混凝土运输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区域。
(三)每日7:00至19:30制止卡车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之间区域路途行进。
(四)每日7:00至21:00制止卡车在三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剑南大路(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路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一切路途行进。
一起,将2024年度交通处理办法中“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之间区域路途”外地籍卡车每日7:00至21:00制止行进、成都籍卡车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制止行进的规则,一致调整为2025年度每日7:00至19:30制止卡车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之间区域路途行进。一起,在“2025年景都市卡车电子通行码处理办法”中扩展“卡车通行次码”的申领运用区域,答应本、外地籍卡车在平峰时段(9:00至17:00)持码通行,以保证上述区域的通行需求。
为进一步改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削减机动车排放污染,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科学合理调控城区路途交互与通行流量,保证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疏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法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讨,决议发布城区路途交互与通行处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全天24小时制止国Ⅲ及以下排放规范的卡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
二、全天24小时制止国IV及以下排放规范的环卫车、混凝土运输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区域。
三、每日7:00至19:30制止卡车在三环路(含)至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之间区域路途行进。
四、每日7:00至21:00制止卡车在三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剑南大路(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路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一切路途行进。
确需在上述路途限行时段行进的卡车,应依照《2025年景都市卡车电子通行码处理办法》(详见附件)处理相应类型的卡车电子通行码,在答应时刻和区域路段通行。
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卡车除恪守本布告外,还须恪守本市其他约束卡车通行的规则,并依照交通标志、标线的详细指示行进。
(二)遇大型活动、路途建造、重污染气候应急预案相应等级启动时及其它状况需调整交通处理办法时,以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布告和执勤民警的指挥为准。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何良 供图 成都交警 责任修改 刘杨 修改 王钟婧玥 审阅 朱光泽 曹宇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