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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期]兴安县法院各部门2022年度工作成效和亮点展示

    来源:hth华体汇    发布时间:2024-07-27 16: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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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日,兴安县法院召开2022年度部门工作汇报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工作质效、党风廉政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向院党组及全体干警汇报2022年度工作成绩及下一步打算,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邓新颜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完成6653件新收案件的立案,网上立案1200余件、在线件次;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746件,调解成功1089件,调解成功率达62.37%,诉前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60份;速裁团队共收案2285件,审结民商事案件2233件;办理司法鉴别判定58件,财产保全案件324件;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1件150万元;通过12368热线次;共在桂林中院办理上诉卷宗移送、取回、调卷523件;与兴安县工商联联合设立了“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站”,并开通企业绿色通道;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成讼较多、业主意见较大的问题,联合兴安县司法局、兴安镇政府召开物业合同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座谈会,得到了业主、物业、律师等群体的高度认可。2022年2月,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被桂林市总工会评为“桂林五一巾帼标兵岗”。

      民事审判庭: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慎终如始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强化“视案件质量为生命”的责任意识,倡导“多调精判”,发挥司法保民生、促发展、稳预期作用,帮扶企业复工复产。2022年,民事审判庭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90件,审结326件,结案率83.59%。二是服务保障大局,驰而不息护航经济健康发展。继续担任优化营商环境的联络工作,参与推动县法院与县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司法联动保障破产工作规范运行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两院职责定位,确保破产审判公正、高效、透明;持续开展“一法官一商(协)会”活动,强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法律服务,为企业投资经营、规避风险提供司法建议;与县人社局、工会等部门联合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业园区工作站”,构建和完善“人社+工会+法院”的劳动争议预防化解机制;与立案庭协作,设立“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站”,对涉企案件“快立、快送、快调、快审”;邀请32名民营企业家到法院观摩庭审、征询意见。2022年,民事审判庭被桂林中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赵丹获全市法院2021年度先进个人;赵忠杭获桂林中院“护航山水 最美法官”提名奖;何美秀家庭获2022年“桂林市最美家庭”;廖淑梅获兴安县优秀年轻公务员培训班“优秀学员”称号,与审管办张萃共同撰写的论文获全市法院2021年度业务研讨会优秀奖;书记员唐小敏获全区法院书记员业务培训示范班“优秀学员”称号。

      刑事审判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件,审结287件,结案率95.7%,共判处罪犯372人。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审判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14件14人,醉驾、交通肇事等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1件21人,涉毒品犯罪31件42人;审结了县城中心广场唐某故意杀人一案,及时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审结由公安部督办的被告人吕某等13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一案,有效保护了兴安县境内的文物古迹和文化资源。二是依法惩处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审结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99件115人。三是依法严惩各类职务犯罪。共审判挪用公款、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判处犯罪分子2人,审结兴安县溶江粮油公司原董事长左某挪用公款、受贿一案,维护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四是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全年共审结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28件。五是全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共审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8件8人;积极深入辖区学校、邀请在校学生走进法院进行法制宣传共计十余场次。六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对12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七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打击整治电信诈骗、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等各专项行动10余次。2022年,唐美玲、袁建军两人获评“2021年度全市烟草打假打私打非工作先进个人”,唐美玲获评“桂林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综合审判庭:共受理行政案件64,审结57件,结案率89.06%。其中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4件,审结37件,结案率84.09%。一是以公正效率为主题,推动行政纠纷实质化解,成功调解文某琼、文某珍诉兴安县人民政府、崔家乡人民政府林地、林木、山岭权属确权及行政复议一案,十年行政积案得以最终化解;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到100%;三是推进“裁执分离”执行机制,向兴安县人民政府送达非诉执行裁定书15份;四是以公平正义为要求,强化纠错功能,共受理并审结再审案件5件;五是以案结事了为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审结蒋某国家赔偿纠纷一案,蒋某获国家赔偿23万元余元;对鸿宝旭公司与路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灵活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执行局:2022年共收案2222件,结案2207件,执结率97.31%,到位标的2.74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为100%,终本合格率100%,信访办结率100%。一是多措并举,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开展“八桂执行风暴”系列专项活动,妥善执行涉132名员工与兴安创日太阳能应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执行案,发放涉案工资184.84万元;依法执行涉赖某制毒贩毒案、涉万某、艾某等挪用资金责令退赔案,为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安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挽回经济损失3177.19万元;开展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行动,办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25件,执行到位金额524.33万元;开展防范化解金额风险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共办结涉金融案件467件,执行到位1.48亿元;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畅通网拍贷机制,与金融机构合作为网拍购房者提供贷款支持,提高标的物处置效率,拍卖标的物139个,成交金额6377万元。二是强化威慑,多元方式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459人,限制高消费1776人次,司法拘留4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广场大屏等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带相片)31人,促使一些“老赖”在高压执行态势下自动履行义务;拘传被执行人276人,促使69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共执行到位金额512万元;开展强制清场、扣车等强制执行活动25次;坚持善意执行,灵活运用执行和解、暂缓执行等方式执结案件145件。三是情系民生,积极传递司法温情。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通过市中院向市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资金13万元,救助4案8人,向县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资金66.289万元,救助42案57人,司法救助案件排名全市基层法院第一;诉讼服务中心执行窗口做好群众接访,今年共接待群众2851人次,收递材料1352份;受理办结转办信访件18件,其中最高法院挂网督办案件1件及区高院挂网督办案件1件,均得到妥善化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调解、见证和监督执行7次,如界首强制清除土地附着物、湘漓强制恢复厂房原状案。2022年,执行局获全市法院2021年度先进集体;黄侣松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2021年度先进个人;饶芳获全市法院办案能手;蒋干凤获全区法院执行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城关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00件,审结389件,结案率为97.25%。主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在高尚镇、界首镇设立民事案件诉调中心;充分的利用网络调解、线上调解,实现“互联网+”在调解工作中的深度应用,微信送达率62%,通过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7件;精细对接,保障乡村产业优质发展,共走访企业8次,发放《民法典》80多本,开展送法“六进”活动8次,开展巡回审判1次,开展典型案例宣讲2次;妥善审理土地承包、相邻权纠纷、因相邻权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等案件5件;充分的利用家事调解室调解和好的离婚案36件。成功审结桂林桂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盘活了桂雪公司闲置土地土地27851.5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17172.82平方米,化解27宗债权人矛盾,全面清缴国家税款404.65万元,通过本次对桂雪公司财产处置,为兴安县实现税收约160万元。

      溶江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59件,结案338件,结案率94.15%。创新“庭审地点离家近,开庭时间群众定”的工作思路,打造不违农时、不误农事、不增加群众诉累的“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利用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开庭、调解案件10件;深入华江瑶族乡为竹木企业“把脉问诊”,并发放了50余份《民法典》;开展巡回法庭+普法宣传2场;积极开展诉源治理,走访辖区内33个村委;成功调解了一起涉57名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既有效保护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又给予企业在疫情下“喘息”的机会;热情参加溶江法庭新办公大楼建设的各项工作,主体工程目前已完工;热情参加调研、论文、宣传工作,文晶晶撰写的论文获全市法院2021年度业务理论研讨会三等奖。

      政治部:组织并且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通过“早课堂”组织全院干警理论学习82次;选派法官及业务骨干29批次共33人参加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各类视频培训63场次,培训干警600人次;组织参加市、县级要求的业务培训10余次,培训干警300人次;组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参加院里组织的业务培训8场次,累计培训200人次;协助院党组报请提名副院长1名,任命中层以上领导干部15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级晋升10名;办理招录、调入、调出退休公务员8人,招录聘用书记员6人;组织慰问退休干部、困难、生病退休干部93人次;组织并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组织并且开展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两次,共计对80余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举办红色诗歌朗诵暨“两个确立”主题教育知识竞答;组织全院干警严格填报“三个规定”864次,其中报告有情况18次;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切实做好奖优罚劣,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主动性。

      审管办(研究室):共审查确认审限变更案件270件,审查确认结案 6739件、上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2921份,协助进行网上1102场,发布通报56份;组件1+1+1审判团队,积极努力配合落实“灵渠景区法官工作室”相关工作;持续抓好新闻宣传、信息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稿件221篇,在纸质媒体发表稿件共15篇,为全院争取绩效考评加分1分;推进审判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共组织召开审判委员会35次,对90个案件进行记录;抓好司法调研与学术研究、案例编写报送工作,收集并向中院报送论文7篇,由中院评选后向区高院报送论文3篇,报送2022年《中国审判案例要览》7篇,《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7篇,2022年季度案例4篇;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实践活动4次,与刑庭协作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次。唐玉香获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兴安县“最美廉洁家属”称号;黄骏杰、张萃分别撰写的论文获全市法院2021年度业务理论研讨会优秀奖。

      综合办公室:做好文秘工作,确保政令畅通。2022年,共计接收处理上级法院文件974件,接收处理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类材料文件1984件,传达各类会议通知约500余次,行文79份;做好舆情处置工作,2022年处置负面舆情5条,未出现重大舆情事件;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筹办或协助筹办各类会议20余次,接待来人来客120批次,领取秘密文件180份,密码电报59份,没发生泄密和失密事件;做好人大联络工作,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和市人大会交办督办件2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参加公开听证、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60人次;做好后勒保障工作,全年共派车725次;扎实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财务管理、努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完成政府采购等各项工作。

      法警队:协助刑事开庭160余次,协助民事开庭10余次,看押被告人187余人次,协助中院调警20余次,协助防疫隔离点看守15余次,执庭安检600余人次,大厅安检12000余人次;完成“六专四室”建设,在中院两次实地验收后,已完全达到一定的要求;开展“实战化训练推进年”活动,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通知精神及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训练实施方案,责任落实到位,努力做到每周一、三、五半天常态化训练。

      新征程扬帆起航,新使命重任在肩。会后,各部门干警都表示,要坚决扛起责任、振奋精神、鼓足干劲,紧扣服务发展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主线,奋力推动新时代兴安县法院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力争2023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