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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北京延庆区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公告(申请时间+租金标准)
    来源:hth华体汇    发布时间:2024-07-15 18:17:37  浏览次数:1264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延庆区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延庆区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有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优先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明显的变化,未按照实际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来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能够顺利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没办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选房时按照同套型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依次选房。

      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意味着最终的选房顺序。)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详细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合乎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能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延庆公租房】获2024北京延庆公租房房源一手消息、怎么申请,申请官网(登记入口)、房租多少钱一个月,补贴多少钱,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管理中心电话等。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定期有公租房进行快速配租

      2024年4月30日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经开区公租房轮候家庭。

      2024北京东城区公租房一手消息小编已经为您整理好了,需要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正文。

      该项目位于朝阳区崔各庄地区。配租房源包括整套、单间合租、宿舍床位共计170套、10间、40床位。本项目试点“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

      通过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或北京保障房APP进行登记。申请人应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首页注册账号。在房源展示时间内,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保租房专项

      保租房大多数都用在解决在本市无房或特定区域内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 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重点保障 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新毕业大学生 等群体的保障性 租赁类 住房。

      朝阳区开展面向毕业大学生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公寓型或宿舍型租赁房试点工作。政府组织搭建平台,面向毕业大学生对接合适的租赁住房,缓解毕业生走出校门后的阶段性住房问题。

      朝阳区开展面向毕业大学生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公寓型或宿舍型租赁房试点工作。政府组织搭建平台,面向毕业大学生对接合适的租赁住房,缓解毕业生走出校门后的阶段性住房问题。

      朝阳区开展面向毕业大学生对接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公寓型或宿舍型租赁房试点工作。政府组织搭建平台,面向毕业大学生对接合适的租赁住房,缓解毕业生走出校门后的阶段性住房问题。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2021〕22号)、《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9 号)文件精神,石景山区将开展为新毕业、就业大学生

      保租房大多数都用在解决在本市无房或特定区域内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 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重点保障 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新毕业大学生 等群体的保障性 租赁类 住房。

      开展延庆区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工作,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

      【导语】: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延庆区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延庆区2024年第一次公租房配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配租房源涉及天成家园、博园雅居、悦安居三个项目,共计161套。项目房源详情见下表:

      房租费用及补贴范围说明:承租家庭缴纳的房租费用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不包含的费用须由承租家庭自行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自行支付费用不予补贴;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另外,博园雅居项目涉及的地下车位和仓储不在此次公租房分配及补贴范围内,有关问题可具体咨询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优先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优先配租家庭,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

      普通组家庭:2024年4月30日(含)前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延庆区非优先配租家庭。

      1.已经选房或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及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在限制期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应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

      3.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发生明显的变化,未按照实际申报的或已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来进行,各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登记方式: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网站(,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进入配租登记计划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原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特别提示:本次配租所用登记系统由申请家庭自行登录,请提前登录系统测试,确保账号能够顺利登录和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成家园或博园雅居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没办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及时联系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本次配租将登记家庭分为优先组家庭和普通组家庭。选房时按照同套型优先组家庭、普通组家庭依次选房。

      取得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备案时间、配租套型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登记家庭线上登记过程中显示的顺序号并不意味着最终的选房顺序。)

      最终选房顺序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登记结果仅针对此次配租工作有效,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本次选房工作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结合房源详细情况对复核通过的家庭组织选房事宜,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畅通。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将在完成选房后由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本次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或降档选房。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合乎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承租公租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及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条件的,能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本次公租房配租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北京市燕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选房及入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