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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方案》的通知_hth华体汇_华体会体育官网入口_华体会app官方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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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hth华体汇    发布时间:2024-11-04 03:10:56  浏览次数:1264

      “3·27”废弃冷库、浙江武义县“4·17”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厂房、北京丰台区“4·18”长峰医院等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习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贵港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商贸综合体、自建房、会展、住宿餐饮等重点商贸领域,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排查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处理问题,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市商贸领域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能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大大降低火灾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大型商业综合体、成品油流通企业、餐饮、住宿、超市、展览、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对外投资合作等商贸领域行业企业。

      1.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保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2.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瓶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4.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确保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5.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6.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够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7.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8.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9.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安全管理。生产经营性自建房违规住人、租住自建房违规超员;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大功率电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及安全出口数量不足;部分电动车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未设置防火分隔或者与建筑外墙、安全出口直接相邻;电瓶车违规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外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防护网。生产、经营、居住自建房密集区域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无消防车道、无消防水源、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落后。

      10.彩钢板厂房库房安全性能条件。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规范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货物乱堆乱放,不满足“五距”要求,火灾荷载大;建筑消防设施设置不到位、未能保持完好有效;防火分区超出规范要求;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规范,动火作业审批管理混乱;消防车通道未按要求设置或被违规占用、堵塞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指导商贸企业自查。请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商贸领域企业,督促指导好企业对照工作方案,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督促企业负责人至少带队开展一次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团队的人员力量。指导企业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定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事故。(企业填写附件2、3、4)

      (二)深入企业组织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按季度组织并且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推动商贸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督促检查填写附件1)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1日前)。结合商贸领域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检查目标,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31日前)。组织商贸企业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

      (三)督促整改(2023年11月30日前)。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逐一列出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做处理,用足行政处罚、停产停业、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手段,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问题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督办,督促及时整改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31日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一)格外的重视,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专项行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的特点,认真梳理商贸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要活动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有效地发现隐患、治理隐患、消除隐患。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认真查找消防安全薄弱环节,扎实研究部署,狠抓措施落实。指导督促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四)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声势。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让消防安全成为全体商贸企业和商务工作者的统一认识,发挥消防安全主观能动性,自觉参与到活动中去。

      贵港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贸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