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系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6134万元。作为厦门市政府调控本地粮食市场的重要载体,集团主要承担厦门市级储备粮油保管和中央、省级储备粮油代管任务。目前有5家全资子公司(同安储备粮管理公司、翔安储备粮管理公司、集美储备粮管理公司、海沧储备粮管理公司和禾达润粮食交易公司)、2个直属粮库、1个调运站(粮食铁路专用线家控股企业(厦门储备粮集团好年东有限公司)。粮库总仓容50万吨。
(1)拥护中国,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4)安全意识强烈,原则性强,工作认线证以上,工作服从粮库安排,勤学好问,吃苦耐劳,严守劳动纪律,拥有非常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1.协助后勤班长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按时进行检查库区等安全设施,排查安全风险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处理,上报粮库领导;发现承租户违规搭建,尽力制止,如承租户不配合应及时上报粮库处理。
2.根据物业出租协议,按期催收租金和相关联的费用,编制租金收缴台账;发生纠纷,尽力立即处理和上报库站领导。
3.根据集团车辆管理制度,开展公司车辆调度、维修、保养等工作,并建立维修保养台账;积极完成各项出车任务,确保公司车辆安全有序出行,满足公司正常运营需要。
5.专业要求:粮油储藏与物流、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等有关专业优先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储备粮油管理法规、制度、政策、标准及各项仓储管理制度。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人员、粮油、仓房设施安全,科学使用、维护仓储设施、器材。负责管辖仓房、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和定期巡查工作,适时通风、整理药剂库房,达到卫生清洁要求。
2.粮油入仓(罐)后,及时建立粮油保管账,准确填写责任仓廒(罐)的账、卡、簿,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粮油储存期间,严格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日常检查,重视储藏粮情变化,发现储粮安全风险隐患及时上报、处置,隐患处置方案经批准后配合落实;自觉完成责任仓每月储藏粮情分析;负责化学熏蒸药品的使用,节约费用,降低保管成本,负责药剂空罐(瓶)的回收和残渣处理工作。
1.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意外保险、定期体检、过节福利、生日慰问等工会福利齐全;
落户厦门、接收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等;5.上班时间:法定上班时间,种类齐全的带薪年假(年假、婚假、产假、哺乳假、照顾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