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公司正常的出产和作业次序,标准职工自用机动车进入公司停放的处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公司职工上下班做交通东西的自用机动车(不含摩托车)均可请求上班时刻在公司指定泊车场泊车。
第三条职工请求泊车位须持自己驾照、车辆执照到XXX处理。经XXX同意后原则上在职工作业地就近的泊车场组织泊车位,并为该车辆处理车辆通行证。
(四)车辆通行证丢掉需求补办的,要写出书面材料,带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行驶证复印件一份(同办新证手续);
(五)因作业调动请求处理在其他地址泊车的,带旧证和请求报告从头处理车辆通行证(同办新证手续),所调泊车场尚有空位的可处以调整。
(六)因换车要换掉车辆通行证的带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行驶证复印件一份(同办新证手续)。
第四条XXX对职工请求泊车位定时一致批阅,并依据当期空余车位数量,按以下次序处理:
(一)市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按等级,同级按先后次序,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按等级,同级按先后次序,其他市级以上党委及政府部门荣誉及效果获得者可参照履行。
(二)公司现职中层以上处理者、主任师系列职工按职级,同级按等级职务时刻排序。
第五条已处理进厂车辆通行证的职工自用机动车须在指定的专用岗门驶进驶出。车辆经过自动识别系统进出公司,驶出时须承受保镳查看。特殊情况进入时须向保镳交给进厂车辆通行证并停放在指定的泊车场,驶出时取回进厂车辆通行证。
第六条职工自用机动车进入厂内有必要严格遵守公司交通安全处理规则,厂内制止鸣喇叭和超速行驶。
第七条机动车制止进出公司的时刻为:17:00-17:15。原则上车辆不允许夜间长时间(2天以上)存放在公司内,特殊情况需到XXX交通办存案。
第八条职工自用机动车禁止驶入工作区和出产作业区,禁绝搭载别人进出公司。没有物资出门手续车内禁止带着公司物品(文件、材料、图纸、东西及产品零部件等)出厂。
第九条职工自用机动车进出公司要自动承受保镳人员查验,手续不符者,保镳人员有权回绝进出厂。
第十条已处理车辆进厂车辆通行证的职工有以下景象的,进厂通行证废止,其车辆不再予以进厂:
第十二条对违背上述规则的,由XXX按公司《人员车辆进出公司处理规则》和《交通安全处理规则》等公司相关准则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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